时间点回顾: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创业板注册制时代大幕正式拉开。
4月27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集中规定创业板改革后的差异性交易机制安排。
《交易特别规定》指出,完善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提高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价格发现效率,一是增加新股不设涨跌幅天数,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交易特别规定》明确,放宽创业板股票涨跌幅至20%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为20%。
关于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顺利实施,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证券发行上市审核、持续监管及交易等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5月11日前反馈。(当前仍处征求意见阶段)
近日据媒体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李鸣钟回应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进度:全面推行注册制是本次证券法修订的重中之重,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作为重要的一环,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小编提醒,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可参考去年科创板开通时间表。